不败战神
方想 · 1581章 · 第 1581 节
[立即阅读] 因为书荒,我才遇见你《不败战神》。
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写书评,就是觉得这本书不应该不被埋没,所以才想写写,这也是对这本书的认可。
小说写了主角的花样青春,小说里我看见了,好多漫画的意志传承,如海贼王的草帽,火影忍者的鸣人。为什么会怎么想呢,因为主角很努力很2很阳光不帅却又怎么的吸引人,不知不觉身边就多了很多用生命去守护的家伙。
小说中有一段话:兵大叔不屑的说神一样的少年你前面的路很难走,你知道吗?唐天一顿,握紧拳头满脸狰狞的看向远方一字一句的呐喊即使前面的路在艰难险阻,我也要走即使是爬,我也甘心,因为他们一直在前面等着我,再说神一样的少年且是这么弱小,哈哈哈哈哈。兵看着唐天突然想起自己我曾经也不是那样吗。
看书的时候,总喜欢听着歌,剧情随着歌的起伏而起伏着,有时候开心,有时候傻笑,有时候热血。
对呀!就是 热 血 ! !
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热血,没说青春就是 需要热血 需要犯二 需要激情,不然就最对不起它,这也是我看书的初衷吧!
但随着小说进一步的续写,我又看见了很多东西,神少年唐天的信念或许可以说是意志吧,兵大叔三千年之后对战友的思念,凌旭对杀死师父仇人的憎恨,鹤要正兴鹤派的雄心等等……
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
阳光下你挥洒汗水,忍受嘲笑和质疑,阳光下你一次次跌倒,鼻青脸肿狼狈不堪,阳光下你依然一次次做着愚不可及的事而不悔改。
少年如你。
因为滚烫的鲜血在你的血管里流动,因为昂扬的号角催促你扬帆起航。
因为少年野心勃勃,因为少年渴望拥抱天空,因为少年不甘蛰伏。
你说你勇敢不怕,你说你无所畏惧,你说你永不屈服,你说那是你的信念,你说那里有你的梦想,你说只要你足够努力你就能成功。
你说你不会投降,你说哪怕死,你也要死在那片天空下。
你说你的心不曾老去。
你说,你永远是少年。
永远少年!
不败战神!
它或许不是你看过的最好看的小说但它一定会让你看下去,就像15年一样,因为它有它的信念,意志如火一样。(曾经有你的森林。)
隔壁那个饭桶
酒小七 · 138章 · 第 138 节
[立即阅读] 肆意洒脱,大气的蓝衫,绝壁强大,技术宅,美貌萌萌哒的男主,还有那挑拨心弦的动人情节,偶尔小跳脱,绝对赞\(≧▽≦)/(逢魔时刻lv.11)
凡人修仙传
忘语 · 2731章 · 第 2731 节
[立即阅读] 凡人修仙传,我看了十几遍,但每次看到那句“在下高升,欢迎道友来到北寒仙域”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韩立从初出山村,到飞升仙界,中间的辛苦与其他修炼的书相比,艰难了无数倍。就拿几本小说相比,三十岁的时候,萧炎已经是威震大陆的炎帝,唐三已经是身兼两神位的牛人,陆云被尊称为七界之神,龙傲天早已成为传说,可是韩立还在练气与筑基之间挣扎。可能有人会说世界背景观不一样,但是除了遮天之外,修真的小说没有能经历五年之后仍合大多数人胃口的存在,一般的修炼小说,主角修炼百年后直接吊打本世界或者本星球所有人,再过百年直接成仙,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这样的,一般小说也都是直接跳级甚至跳好几级打,剧情无脑文笔枯燥,说真的,凡人修仙传虽然是虚构的小说,但里面却莫名的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随着韩立在人界厮杀,看着韩立偷渡到灵界,跟着韩立游览灵界大陆直至最后飞升,凡人修仙传能给人一种真实不做作的感觉,有很多的书,看的时候确实精彩,好多的书比凡人修仙传精彩的多,但精彩之余我却能清楚的意识到,这是假的,凡人修仙传有一种很强的代入感,所以这可能是凡人修仙传即使完本五年之后仍旧能被人奉为仙草的原因吧。一点感想,分享给大家,欢迎喜欢的书友来一起讨论,也欢迎不喜欢的书友吐槽你不喜欢的理由??(天子)
名门闺战
秦兮 · 714章 · 第 714 节
[立即阅读] 1.女主重生文,各种翻手为云附手为雨
2.双重命格,为家族挑大梁
3.对手各种强,虐到爽
4.追书券容易不够(森林有耳)
最丧尸
王袍 · 932章 · 第 932 节
[立即阅读] 主角虽然变异后力大无穷,并且恢复能力强。但敏捷几乎等于零(常人的十分之一),而且身体腐朽,脆弱不堪。这么说吧,一个路人只要不被主角碰到就能弄死主角,看得憋屈,没有爽点(进阶成功,从Lv1升到)
宠冠六宫:帝王的娇蛮皇妃
颜若倾城 · 1224章 · 第 1224 节
[立即阅读] 其实内容是这样滴,女主其实是个婴穿,她的身份其实是假的,女主进宫就是个细作,她在宫外就爱上了她的老板,为了爱进宫了,阔是呢女主心里有人,不勾引皇帝,皇帝也不鸟她,于是呢,幕后大boss捉急了,策划了一场刺杀,让女主为皇帝挡刀,大boss还给女主喂了失忆药 就是为了逼真,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小说开头的一幕,女主醒来既穿越又失忆。然后呢,玛丽苏情节来了,男主对女主一见倾城,再见倾心,对女主就一个字,宠。即使后来发现女主有问题,还是宠。
然后呢,幕后大boss摇身一变成宫廷御医,为失忆了的女主看病还是治伤忘了,这大boss看到男女主相爱这心里不是滋味啊,把女主撸出皇宫,还把失忆给治好了,然后这女主就装傻,不让男配知道她恢复记忆了,女主被男主救回皇宫后呢,就一边对男主愧疚,一边害怕男主知道不要她,内心可谓复杂至极。故事到这呢,也就快完结了,男主为女主废弃后宫,然后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哦,对了,还有一个玛丽苏情节,那就是有另一个国家的太子对女主也是爱的不要不要的,虽然我并没有看出女主那好了。还有那个太子的妈也是个穿越女,太子为男女主的情路造成了一系列的波折。
番外呢,男女主的儿子喜欢上了一个女子扮成的太监,然后扯啊扯。男女主的女儿呢,喜欢上了自己的老师,师生恋,潮吧!然后呢,男女主和那个太子后来又成了儿女亲家……后面没看了!
下面纯属个人吐槽:我就想说一句,男主有庞大的后宫,为什么还是处,难道他神预言,知道会遇到女主,呵呵。难道他遇不到女主,一辈子当个老处男,拿他的皇位谁继承?虽然多半小说都是一对一,但也要有逻辑啊!
就算这个男主在宠女主,我还是觉得他就是个渣男,为什么呢?皇后是你的正妻,TM你让一国之后是个处女,让你的妻子独守空房,这是个好男人该干的事么?就算你不喜欢,你的责任感呢?女主才是后来的。也不怪人家皇后要各种害女主,你和你的爱妃浓情蜜意,让一个处女皇后祝福,做梦呢吧!再说这个遣散后宫的事,古代讲究的是从一而终,你遣散了让那些女人怎么活,谁敢娶皇上的女人。这完全是打着爱情的旗号伤害别人。就如新还珠格格上永琪那样对待欣荣一样,你伟大,你为了爱情,放弃父母妻儿,不觉得恶心吗??
在说那个太子,也是够够的了,就不小心扶了一把女主,就爱上了,为此不择手段想得到女主,还伤害了真正爱他的女人,一句话就是有病,爱来的莫名其妙啊!?
以上纯属吐槽,不喜勿喷。
以我的经验,如果刚开始看小说的话,这本还是很吸引眼球的!(采菊花外小伙)
阿南
Twentine · 177章 · 第 177 节
[立即阅读] 看了这本小说对男主阿南久久不能忘怀,小说故事特别,深入人心。值得一看,你也会久久不能忘怀。阿南的深情和固执。最后的结局都让人感叹(summer~~)
铜钱龛世
木苏里 · 172章 · 第 172 节
[立即阅读] 这么好看的书为什么没有几个人看呢 不过确实很不错 是微博上推的 薛闲和玄悯 刚开始是晚上在看 吓得一哆嗦 不管是书生 十九 廿七 还是石头张 每个人的性格都很饱满 能地捏造出几个活生生的人物 那么这本书就有可看之处 我本来还以为很长 没想到刚看的爽呢 就同寿蛛和无名蛛的事件 还以为像以前一样 升级打怪 没想到 哎故事由此引出国师 同灯 等一系列真相 戛然而止 但是 读完之后 你又会觉得故事到这里确实是应该结束了 因为本书并不是爽文 情节是相当之紧凑的 而人物的感情 那些你来我去的一个眼神简单描写就会感觉很温馨的样子 并没有肉戏 是生活上的习惯 以及通过铜钱灵魂上的交流 两人的情绪可同时感受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这种感觉是妙不可言的 最后的玄悯同灯刚开始没看懂 后来才明白 原来初代同灯只一个 第二代同灯和四代同灯都叫玄悯 刚开始以为是三代同灯起重名了 后来才发现原来都是玄悯 只不过是前世今生 故事通过一条被抽筋的龙 和一个记忆丢失的和尚展开的 然而戏剧性的是一再让观众认为是和尚抽了龙骨 当然不是 原来国师是两个人 最后 以我佛骨 换你龙骨 愿这江山百姓 永祥平安 临死之际 一对无名蛛 把你的所有祸灾全揽到我身上 你的无上寿命从此以后只有福事 而你再也见不到我 故事应该说到这里是最痛心的 应该说到这里就足够完整了 只是中国的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艺术作品向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 所以作者还是撒了撒糖 让龙找到了和尚 从此 就像魔道一样 说是天天就是天天 总之 故事还是很不错的 希望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假如)
特工重生:快穿全能女神
一路烦花 · 1180章 · 容哲番外2
[立即阅读] 《特工重生:快穿全能女神》是由一路烦花创作的一本现代/快穿/爽文/甜宠言情小说,全文244万字
最初点开这本书是因为字数够长,抱着打发时间来看的,然后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了。全文看女主打脸爽翻。然后看到触动心弦处,我就想啊,我一定要为叶韶华写一篇书评,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词藻,就用最平凡的语句夸夸她,介绍介绍她。【之前快写完了,因为个别原因书评丢失了,后来再写时灵感全没了,就这么凑合看吧】
【人物介绍】叶韶华:我认为这个姑娘是全能型选手,在快穿世界里无所不能 当的了民国主席、做的了纨绔子弟、能女扮男装考上状元、能是霸道总裁 可以称霸星际、娱乐圈、网游、成为国家运动员。可以是学霸,就是没有做过学渣? 她是热血军人上将、她是古代一代女皇、她是最强黑客……反正就没有叶韶华不会的,就算不会也可以在短时间之内学会,【因为她有个废物外挂008(除了会颁布任务剧情)】……其实是因为她智商高、情商高、颜值高才艺高、又够努力,她不成功谁成功?她记仇却又护短,你对她发出善意温暖,她就会把你纳入羽翼之下双倍的对你好。而且叶韶华她还具有民族意识,有的世界里本打算低调完成任务的她,发现自己国家被看低 那么她就会站出来高调的打脸。(`⌒´メ)超凶
在一个世界里,她是军人,她说的一句话特别触动人心:【真正的军人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任何一个战友,一起出去,一定也要一起回来!就算是骨灰,那也要抱着回来!】在后来,她也真正的做到了,一起走一起回,哪怕是尸体。
在一个世界里,她是刚刚穿来的国家游泳运动员,还没真正适应游泳,就要上赛场。尊重比赛选手的她没有用异能内心,唯有一股不怕死的耐力,一次次突破自己的极限,当时,她的心里只有一句“游,拿到奖牌”她靠着意志坚定,拿到了第二名的奖牌,可是她却因为没有拿到第一“第一次我看到强大如叶韶华无力委屈的和人说对不起。还有在奥运会上花国包揽前三,看到那属于花国的三面红色旗帜在同一时间冉冉升起,不由得热泪盈眶。我就想如果【奇迹有颜色,那一定就是红色】
看一章,我就更一步知道叶韶华她身上有秘密。她为什么会进行快穿任务?为什么每一个世界里都会有一个带“云”的男人出现?为什么叶韶华可以懂得那么多?在最后回归现实时,一切谜团慢慢解开。
回到现实的叶韶华,身份很强大。明面上是娱乐圈的影后,背地里她还是令人闻风丧胆的y 。军队里最高的那一批军官甚至是她教出来玩的。
至于她为什么会出现快穿世界,被人阴了 本来身死的叶韶华,是慕行之放弃了自身优秀的血脉、用血为媒介和其他高等空间沟通。以到每个世界做任务增强灵魂,才能回到现实。刚开始出现慕行之时,我还想男主啥时候出现,我以为男主必定是叫某某云。没想到啊,后来才知道男主就是慕行之,他字归云。他在女主叶韶华不知道的岁月里一直守护在原地。他不知道这一次她能不能回来,没关系,他可以等。索性她强势归来,虐渣妈渣姐、扶起叶家 护二弟。顺带娱乐圈里闯一闯。
【总结:我就没看过这种男主明明在,却存在感炒鸡弱。每个世界感情线很少,都是女主叶韶华为了国家做贡献】(性子有点污)
守望黎明号
黑袍雷斯林 · 672章 · 第 672 节
[立即阅读] 无限流这个题材的来源我并不清楚,也不知道第一本书是不是无限恐怖,但是我知道现在的无限流这个题材基本算是费掉了。
主神只有两种,一种是主角代替,一种从头到尾都只是个名字。
清一色的平行空间,平行宇宙论,以及各种电影动漫。
主角进入剧情,拿好处,死对头,帮队友,坑主神。
结局,无限流怎么可能有真正的结局。
换掉主角名字,我都看不出这些小说的区别。
就这样,现在的无限流小说基本都成了无限打怪升级和歪歪金手指。
一本小说在我看来有三个标准。
一,逻辑。
无论作者文笔如何,逻辑通顺就是基础。再来些陷阱和伏笔就是亮点。
二,流畅。
一本书,必须要能够宛如老竹通心般顺畅的阅读感,才有谈论好与不好的资格。
三,记忆。
不要去往前翻看,读者丢失设定越少,就意味着作者对角色背景的塑造越成功。
以上三点,仅个人观点。
回归正题。
无限流小说可以看作一个个小剧本的集合,前后逻辑的要求非常低,使用的场景素材,也就是电影等剧本足矣。流畅度,只要一切个人设定不违背剧情背景,读者一般不会去纠结以及已经知道的“未来”,自然很流畅。记忆,无限流的设定就能看出来每个小剧本都是我们所熟知的“故事”,过去的记忆会补充现在的记忆,也就是所谓既视感。
综上所述,无限流的作者“创作成本”要求很低,既能写出一本荡气回肠的百万大书,又能省时省力,何乐而不为,无限流自然衰落。
时常说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在我看来,作者尊重自己的作品,用心去创作,真正的读者才会去用心去品读,或许大多读者看的是盗版,我不否认,我也是看的盗版。因为我觉得一个月一两百去看一些所谓大神写的垃圾一点也不值得,相反一些非职业作家用心的书真心不错,而这些书一般都在盗版里面好找,即使如大海捞针也乐此不疲。
这本书的作者,说实在的,我不知道是作者就是青少年还是装嫩。首先逻辑,作品本身的伏笔和陷阱并不多也不深,但是没有一处让人纠结的前后矛盾,设定记错情有可原,毕竟引用的数据着实不少。
在看流畅度,非常流畅,没有情节造成的磕绊。然后是记忆,因为幽默轻快的写法很是让人印象深刻。
这些真的不像是现在那些浮夸的歪歪青少年能写出来的作品,不过年纪大一些的年轻人可能都搞不清楚作者都用的剧情都来自哪里吧。
作者能跳出主神和轮回者对立的怪圈,让主神变成主神们就是一大亮点,至于“娘化”和“动漫化”严重的问题,当做幽默来看也不错,笑一笑,不必计较太多。
作者始终坚持“真实”和“虚假”的对立统一,让虚假成为真实,真实映射虚假,让各世界为唯一真实的“黎明号”服务,也是亮点,说明作者没有迷失在无穷的小剧场里。
最后,无论文字里的场景是多么偏离正能量,文字都是用一种轻松愉快的节奏来描写,丝毫不会让读者惦记着厌恶,恶心和复仇占据思想,这点点个赞。
总之,这就是一本轻松明快的,和传统不同,甚至试图冲击无限流传统的,一本伪无限流同人小说。无聊或者不开心的时候看一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大可不必在意里面的萝莉拉低你在别人面前的智商。(漫步街角的猫)
紫川
老猪 · 666章 · 第 666 节
[立即阅读] (你们就不能推荐点别的。一天到晚不是土豆就是唐三)这本书神就神在没有绝对的主角。而是以小说中的三个人物作为全文的主线,以其中一人林河(紫川秀)的主视角来讲述一场前前后后两百余年的恩怨纠葛。从帝都到帕伊,从远京到蓝城,从特兰到旦雅,从河丘到瓦伦,从明斯克到魔神堡……一座座历史名城下,埋藏着中央军,近卫军,河丘水军,十字军,远东军,近卫旅,秀字营,不死营 ,黑骑,铁血宪兵团,羽林军,极东守备军,禁卫军,101特种师(乱入?)……的血泪与荣耀。全书共出场数百个人物,从弥留之际的战士,到庙堂之上的王侯,作者一视同仁,皆有详尽的描写。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就对了。以边关战士为首的爱国人士和以众元老为首的势利小人,在书中都有体现。凄迷的爱情与宏大的战争有机结合起来,给人一种交响乐的雄壮感。总是在这个事中你不会看到无脑踩人,无脑夺宝的桥段。还有,如果说前10章太混乱,太脑残的话,很不幸,这些内容是网络版特供。正版实体书是正常的,没有任何时空错乱情况。(再说这些内容也可以当做笑点来看对吧?)(温馨提示:本书喜剧开头悲剧结尾)(温馨提示:大家支持一下,纯手打的,收藏一下呗!)(波波夫洛维奇)
斗战狂潮
骷髅精灵 · 1240章 · 第三十二章 h怕h
[立即阅读] 李锋:我以前是个废柴,我得到了外星机器人
王动:我以前是个废柴,我得到了上一部的机器人
王铮:我以前是个废柴,我得到了上两部的机器人
王重:我以前是个废柴,我得到了命运石和小丑
李锋:我喜欢唐灵,她家是一个超级大公司
王动:我喜欢马小茹,她家是一个超级大公司
王铮:我喜欢爱娜,她家是一个超级大帝国
王重:我喜欢卡洛琳,她家是一个超级大家族
李锋:我玩一个游戏,叫宇战。我在里面叫刀锋战士,以前百战百输,现在百战百胜。隔段时间上一次,打个高手,用最垃圾装备。人们特别崇拜我,一个小职员因为我不停升官。
王动:我玩一个游戏,叫pa。我在里面叫貌似武神,以前百战百输,现在百战百胜。隔段时间上一次,打个高手,用最垃圾装备。人们特别崇拜我,一个小职员因为我不停升官。
王铮:我玩一个游戏,叫战神盟约。我在里面叫骷髅,以前百战百输,现在百战百胜。隔段时间上一次,打个高手,用最垃圾装备。人们特别崇拜我,一个小职员因为我不停升官。
王重:我玩一个游戏,叫op。我在里面叫嘴强王者,以前百战百输,现在百战百胜。隔段时间上一次,打个高手,用最垃圾装备。人们特别崇拜我,一个小职员因为我不停升官。
李锋:我有个好朋友叫马卡,经商很厉害
王动:我有个好朋友叫……,我没有这种朋友。
王铮:我有个好朋友叫严小酥,经商很厉害
王重:我有个好朋友叫马东,经商很厉害
李锋:我有个对手叫李兰加洛斯,特别厉害,长的还帅
王动:我有个对手叫帕特洛克罗斯,特别厉害,长的还帅
王铮:我有个对手叫李尔,特别厉害,长的还帅
王重:我有个朋友叫格莱,特别厉害,长的还帅,我觉得他会变成我的对手的
李锋:有好多美女都爱我爱的不行不行的
王动:有好多美女都爱我爱的不行不行的
王铮:有好多美女都爱我爱的不行不行的
王重:有好多美女都爱我爱的不行不行的
李锋:我玩游戏是有个脑残解说老是跟我对着干,最后被我打脸
王动:我玩游戏是有个脑残解说老是跟我对着干,最后被我打脸
王铮:我玩游戏是有个脑残解说老是跟我对着干,最后被我打脸
王重:我玩游戏是有个脑残解说老是跟我对着干,最后被我打脸
李锋:我们这有虫子,扎戈族
王动:我们这有虫子,扎戈族
王铮:我们这有虫子,扎戈族
王重:我们这有维度生命
李锋:我看别人用绝招马上就能学过来
王动:我看别人用绝招马上就能学过来
王铮:我看别人用绝招马上就能学过来
王重:我看别人用绝招马上就能学过来
李锋:我的学校是排名垫底
王动:我的学校是排名垫底
王铮:我的学校是排名垫底
王重:我的学校是排名垫底(Arbiter;)
拜见校长大人
无火的余灰 · 574章 · 完本式言
[立即阅读] 上本书创意不错,总是感觉有些不足,该燃的时候燃不起来,这书开头有些像奥术神座。感觉不错,大家可以加个书架。(凯哥)
大泼猴
甲鱼不是龟 · 1483章 · 第 1483 节
[立即阅读] 别看我是6级其实我是追书最早的一批。不过潜水一枚。这本书是我昨天看完的。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总的来说神作谈不上但佳作是可以给评的。我看了这些书评天天一个一个的叫着说神作神作的!~.~! 总有人说这本小说作者创作的灵感完全来自于悟空传。 这样的说法不禁让在下汗颜。 首先我先叫一下悟空传吧。 今何在在创作悟空传这本小说与之后一炮而红对于这本小说的期望有很大的出入。这也就是说这本小说已经不是今何在说写的什么就是什么了。这本小说涉及面很广,你可以从很多个角度理解出多方面的寓意。故事是一本以西游为背景含沙射影反映当今社会大部分人的心声。推荐悟空传的人很多。这本小说基本不会被人遗忘,每隔几天就会有人蹦出来说悟空传很深奥,作者很厉害。我要为今何在生小孩等等……但是真没见几个人个人对于这本书的理解与看法写出来。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对于这本小说自己看法吧。 西游之中的诸神与众佛你可以理解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众佛政治感化人心。诸神为打手镇压一切反抗者。众生按照佛的思想生活者。《 我们不是一样吗?》悟空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于是创建新势力挑战老牌势力。结果失败镇压判有期徒刑5百年。金蟾子一句本无佛。如来一句佛如是足以道尽悟空传大体的寓意了。结尾一句期待花开 嘿嘿。 (知足者长乐。也许你期望的并不是美好的。这本书要是放在古时 呵呵)! 再说大泼猴。 这本书的创作你可以认为是作者一觉醒来之后的灵感吧。作者在把背景放在西游上的时候这本小说就不能说是神作了。(你觉得我是谁呢?)不知不觉写这么多了。 喜欢的的捧个人场,不喜欢的的也别骂我。 谢谢大家了。 ~*~“”(不经意间的回忆)
大主宰
天蚕土豆 · 2097章 · 第 2097 节
[立即阅读] 1.魂族光明磊落VS萧炎阴险狡诈。
魂族遵守江湖规矩,打群架懂得下战帖,知道三局两胜制,愿赌福输,魂族高手每次出手前还会喊出招式名,萧炎就从来不喊,而且练的都是音波斗技、灵魂攻击这种损招,最绝的是,这家伙从来都喜欢把火莲藏在袖子里,一点正派的样子都没有,阴啊。
2.魂族胸襟宽广VS萧炎睚眦必报。
魂族打败萧玄,没有灭萧家;抓走萧战,还是没有灭萧家;魂殿被毁,还是没有报复萧家,体现出一种宽容他人的精神。而萧炎呢,为了在韩月韩雪面前装X,别人洪家不就是讨个老婆吗,这才多大的事啊,把别人一家给灭门了;还有那个玄冥宗的辰闲也挺悲剧的,也没做什么坏事,命根子直接被萧炎震碎了;人家凤清儿也是挺优秀的一个女孩子,天妖凰族跟太虚古龙争龙凰本源果,关萧炎什么鸟事啊,非把天妖凰族逼得这么惨。
3.魂族不以大欺少VS萧炎恃强凌弱。
魂族高手有种高风亮节的品质,从来不轻易出手,只是看着手下被萧炎虐待得不成人样的时候才出现。萧炎呢,在成为斗圣之后,就有找软柿子捏的不良嗜好,经常一泡尿时间去摧毁人家一个分殿,享受秒杀的快感;随着实力增长,这种倾向越来越强烈,古族和魂族大战,别人都找势均力敌的打,他就专门秒杀比自己级低的斗圣,乐此不疲,没有高手风范啊,魂族要这样,萧家早灭门了几百回了。
4.魂族以德服人VS萧炎杀人成性。
魂族高手知书达礼,显然是经过很正规,很统一的入职培训。第一,打架前以微笑示人,虽然“桀桀”有点腼腆,但是缓和了对手紧绷的神经;第二,魂族的高手话多,喜欢先谈心,以劝降为主,劝降不了再动手;第三,魂族从来不用杀招,在迦南学院,面对比自己弱很多的千百二老,也只是击溃,而不是击杀。萧炎呢,从来不讲道理,完全以杀止杀,他的成名史简直就是魂族壮士铸就的血泪史,还有不知道多少人被直接拍成肉饼,死得不明不白的。
5.魂族助人为乐VS萧炎利益至上。
魂族抓住了萧战之后,与萧炎谈判不成,也不撕票,还好吃好喝的侍奉,用丹药助萧战成为斗皇,以德报怨,体现出很高的职业素养。萧炎呢,从来不做没有报酬的事。迦南学院培养了他,他就图谋别人的异火,妖螟邀请萧炎共同开发黄泉妖圣的精血,结果肉都让萧炎吃了,汤也喝不到,自己就得到一些剩菜剩饭。什么药老啊,天火啊,都是用来利用的,所以萧炎从来没有朋友,更不要说兄弟了。
6.魂族有情有义VS萧炎绝情寡义。
魂族对韩枫一个斗皇级别的废人,一个外人,都有再造之恩,魂殿殿主,魂风等人更不用说,有灵魂收灵魂,有残魂收残魂,连死去的老古董都复活,可见魂族老板是真心为员工谋福利的。反观萧炎呢,什么好的斗技都是自己学,天阶的都用不完,药老还用的玄阶呢;进天墓,自己已经有了龙凰护甲,拿起虫衣二话不说就认主,也不问问熏儿意见。还有那悲剧的铁剑尊者,为别人自爆之后,尼马的,别人完全就不记得有这个人。跟在萧炎身边惨啊,不是给他擦屁股,就是只有自爆的份。
7.魂族有勇有谋VS萧炎仗势欺人。
魂族以一个种族对抗其他七大种族,还有丹塔、天府联盟等等,还能用计收集8块古玉,实在有勇有谋,年轻一代也是,魂崖魂厉,两个人就敢进入古族的天墓,还敢用计谋狙击其他种族天才,也体现出了很高的胆量和谋略。萧炎呢,从来不敢到魂族的地盘撒野,小打小闹,一打架就拉帮结派,喜欢找保护伞罩着,还专喜欢找女性友人助阵,抓准了魂族好男儿不打女人的弱点。
8.魂族低调谦虚VS萧炎高调装X。
魂族从上到下,都很低调谦虚,甘于古族之下,隐忍了几千年,声怕别人知道他们的厉害,比如说,人家二天尊、大天尊明明都是货真价实的斗圣,还谦虚的保留天尊的称号,可见实在是太谦虚了。再看看萧炎,一有选秀大赛就参加,爱炫爱炒作,最喜欢玩火,斗皇时候都敢在迦南学院立石碑,每次都是高调装X,享受众人的仰慕。
9.魂族与自然和谐相处VS萧炎虐杀魔兽。
魂族能够与异火和谐相处,并且从来没和魔兽家族起过争端,一直致力于维护生物种群多样性;萧炎呢,整天想着炼化异火,有灵智的都不放过,三大魔兽种族,还有什么天蝎毒龙兽,全都得罪过,这还不是最可恶的,他还扒过斗圣强者三根肋骨,喜欢把别人的遗体练成傀儡,一个不尊重他人遗体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尊重生命,爱护自然的人呢?
10.魂族尊重女性VS萧炎玩弄女性。
魂族从族长到喽罗,没一个人有老婆,也没有一对父子关系,魂族的天才修炼到斗圣也都是清一色的处男,但是他们从来不做凌辱女性的事情,看到美女也没有产生欲望,不会象萧炎腰啊,胸啊到处瞄,而是积极上进,注重个人能力的提高,总体表现出了很高的纪律性。再来看看萧炎,典型的富二代啊,自幼父母离异,缺乏母爱,产生玩弄女性,报复社会的思想,几岁就懂得帮熏儿洗澡,8-9岁就整天想着堂姐的大腿,动不动就脱光衣服帮人疗伤。。。为了利用彩鳞帮他照顾炎盟,就把别人给OOXX了,禽兽啊。把老爸丢魂殿里养老,整天到处去给女孩子救火,处处留情、留种,**,萝丽一个都不放过啊。
大家凭良心讲讲,杀人无数从不心慈手软叫不叫杀人犯?初见云韵时偷取紫灵晶叫不叫盗窃犯?违背女性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叫不叫强见犯?空间交易会杀蝎魔三鬼越货叫不叫抢劫犯?仗着有异火到处甩火莲搞破坏叫不叫纵火犯?劫持天妖凰族两位长老叫不叫绑架犯?刚开始叫药尘老师,翅膀硬了之后叫药老是不是不尊师重道?一巴掌拍死妖花邪君是不是叫作破坏他人幸福美满家庭?丢下女儿几年不闻不问是不是叫作不负责任?四五十岁的已婚男子还到处泡妞是不是叫玩弄感情?(我的等级 lv15.)
大影帝
苏释晨来了 · 771章 · 第685章 一起吃饭
[立即阅读] 作者绝逼是个实打实的文青控,每一章基本都会有文青段子都可以抄下来拿着当做个签或者发发微博。这书绝对不是小白文,而且作者用的一些好句子和好情景情节都会在章尾ps上这些句子情节都是抄的哪些著作哪些电影里的,以此可鉴,作者是个很正直的人,不会欺骗读者。这本书里我找不到任何疑点和不通顺。看这本书就像是在刷副本,刷完这个刷那个,总会有新的副本。第一次看直接看到最新更新的章节。看的真的很爽。真的是很不错的小说(你重我就不要)
许你万丈光芒好
囧囧有妖 · 2168章 · 新书《余生有你,甜又暖》已发布!!!
[立即阅读] 这是我第一次写书评。
第一次把一本现代总裁文追到最后一章,虽然还没完结。以前我一般是没有耐性看完这种过千的书或者去追一本未完结书的。但是这本书,我发现我情不自禁的就一直看下去了,然后现在一直在追。
我发现这本书是在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然后我就点进来了,一开始看到书名,我就没什么兴趣,因为我觉得这就和普通的总裁文一样。后来看了简介、书评,我就想这么多人都喜欢,不妨试试看看吧。然后就跟我上面说的一样,情不自禁,一直看到了当时更新的最后一章,从9点看到18点,午饭都没吃,吃完晚饭后就熬夜看。
不得不说这本书故事性强,我很久没有遇到过让我情不自禁的书了。
女主宁夕和其他总裁文的女主不一样,她不小白,不玛丽苏,她的一切都是她努力得来的。作者把人物塑造得很好,看到宁雪落我也恨的牙痒痒,看到云萝卜江牧野他们我也很悲伤。还好,这本书没有很虐男配。
这本书最虐的我觉得就是宁夕为救小包子自己昏迷一年的那件事,当时我哭了,情到深处,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宁夕。
后来,宁夕醒了,我们都等着她君临天下,秒渣渣,她也没让我们失望。更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宁夕复出唱的一首《光荣》,我去QQ音乐搜,发现弹幕评论好多都是“无宁夕,不天下”。我就想,要是现实中真的有一个如宁夕一样的人就好了,这样的话,她就能知道书迷们对她的喜爱了。奈何次元不同,她是一次元的人,我们是三次元的人。
这本书我最爱的男角是云深,他情商低,不懂得追女孩子,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他,让我喜爱。他是个护短的人,他很爱宁夕,即使宁夕想尽办法逃离他,他也在黑道上放话,不准伤害宁夕一根汗毛。他为宁夕做了很多,很多。他捡到了宁夕睡衣上的毛球,把它当做手机挂饰,后来,宁夕看到了,问他这是哪来的,和他一点也不搭,他重复了一遍“不搭吗”,我当时就心疼了,表面上说的是毛球与他不搭,实际上说的是宁夕与他不搭。最近更新的几章,有说到云深叫宁夕大嫂的情节,我甚至能想象出来他有多痛苦,叫一个自己深爱的女人,大嫂。真的,非常心疼这个爱而不得的男人。但是他只是个配角啊,主角必定在一起,这是亘古不变的。这恐怕也是我每次看书都格外喜爱配角的原因吧。
陆boss,他很好,对宁夕。他深情只对宁夕,天塌下来永远有他在顶。他撩妹技能满点,很多人说没感觉到,但是我觉得,他就撩到我了。对云深是喜爱,那么对他,就是着迷。他爱宁夕爱得深沉,不管宁夕变成植物人会不会醒来,他都不放弃。他终于和宁夕结婚了,可,宁夕却不知什么时候才会醒来回应他。这样的深情,这样的陆霆骁,叫宁夕如何能不爱。叫我们如何能不着迷。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去看的书。
最后,几句经典语句…
无宁夕,不天下。
稀饭无处不在,夕哥无可替代。
不忘初心,陪你光芒万丈。
❤(七七嗣时久。)